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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保定点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20号

电话:(0471)3283999

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成立于1947年,历经72年的建设发展,现已成为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急救为一体的全区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医院规模:全院职工4500人,...... 点击查看>

医院品牌知名度

累计挂号量503

医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20号

电话:(0471)3283999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医院等级:三级甲等

医院性质:综合医院

0个科室503位医生

就诊流程

门诊就诊流程: 挂号→就诊→收费(→检查→返回原就诊科室)/(→住院→住院病区)→ 取药→离院

医保报销

缴费标准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以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中单位承担7%,个人承担2%。初次参保的单位和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律设立准入期,准入期为一年。准入期内按规定划拨个人账户资金,待缴费满一年后方可享受医疗保险住院待遇。   个人医疗账户   划入个人医疗账户的比例为:1、在职职工45岁(含45岁以下的按上年度缴费基数的3.1%划入;2、在职职工45岁以上至退休)的按上年度缴费基数的3.3%划入;3、退休人员按本人退休金的3.5%划入。个人医疗账户资金及利息归个人所有,用于门诊就医购药。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集成。   统筹基金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账户后剩余部分为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个人及单位缴纳的大额医疗保险费统称为大额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门诊费用及购药费用的支付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用于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用完后,由职工个人现金支付。   急诊:   参保人员在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三个目录”内急诊费用(限三天内)和留观费用,出示内蒙社会保障卡,按规定标准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门诊:   自治区本级医疗照顾人员,一个年度发生的符合“三个目录“内的门诊费用,在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出示内蒙社会保障卡,超过300元以上的费用按95%报销。(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副厅级以上人员限额4000元,文革基残人员为4500元,副厅级以上文革基残人员为5500元)   二.住院费用的支付   1、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内首次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标准为:三甲医院600元,三乙医院500元,二甲及其他医院400元。住院期间发生属于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比例支付。 2、住院费用中甲类药、普通检查、普通治疗费用直接按比例支付;乙类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费用,抢救、急救使用血液制品和蛋白类制品的费用,个人先自付10%,剩余部分再按比例支付。三个目录外的费用全部自费。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使用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一次性材料费,由个人先自付20%,进入统筹部分的费用按规定比例支付。   4、参保人员住院床位费按不同等级医院床位费的标准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普通病房:三级医院每日40元,二级医院每日30元,一级医院每日20元;抢救室:三级医院每日100元,二级医院每日80元,一级医院每日60元;享受医疗照顾人员每日100元;省级干部每日200元,省级干部转往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床位费标准为每日300元。实际住院床位费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费用结算,高于规定支付标准的按规定支付。   5、参保患者出院时,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公务员补贴支付的费用、大额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一律由医院结算,参保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6、参保人员因违法犯罪、酗酒、自杀自残、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及医疗事故支出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7、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者从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的基本上依次降低20%,最低不得低于三甲医院400元,三乙医院350元,其他医院300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20.5万元,超出部分由大额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大额医疗保险基金一年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8、自治区本级门诊特殊慢性病起付标准300元。   9、参保人员在区外因公出差、探亲患突发疾病(不含国外、港、澳、台地区)和经批准转往北京、天津、上海的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本地住院报销标准的基础上降低5%、对办理异地安置和在区内因公出差、探亲患突发疾病的参保人员、其医疗费用按参保所在地住院报销比例执行。   生育保险:   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1)产前、产后门诊检查费共计1000元    (2)正常产支付3000元,难产支付50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500元    (3)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或进行节育手术的支付800元,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支付1200元    (4)职工实施计划生育绝育手术,符合规定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实行限额支付,最高支付不超过1500元

交通指南

乘车路线:2、4、21、27、31、37、52、53、54、55、61、62、63、66、72、85、86、88、102路公交,内蒙古医院站下车

预约须知

官网预约:http://www.nmgyy.cn/h_index.jsp 1、注册/登陆→2、选医生→3、填/选患者信息→4、确认提交→5、医院窗 口换号→6、就诊

检查须知

住院患者须知 亲爱的患者您好!以下是对您的温馨提示: 1、患者入院后不得随意离开病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医生同意并在病历上签字后方可离院。 2、患者入院后由主管医生所在病房的责任护士负责,如有问题可随时咨询。 3、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严禁使用酒精炉、电炉及其它危险物品,严禁在医院内吸烟。 4、为保证医生查房,护理治疗秩序,患者在住院期间要遵守医院的作息时间。每天早晨7:30之前用早餐,上午8:00-11:00严禁探视,其余时间可探视,但时间不超过15-30分,探视人不能超过两人,保持病房安静,不能大声喧哗。 5、为了保证患者打开水,红灯亮,绿灯灭说明水已开。 6、请保持卫生间、开水房清洁,不要随意乱倒垃圾。 7、遇到突发事件,请别慌乱,听从值班医护人员安排,有秩序的疏散离开病房。 8、早晨、中午护士清洁地面,行走时注意,以防滑倒摔伤。 9、入院后请自备脸盆等洗漱用品,衣物放到衣柜内,暖瓶请到库房领取。 10、饮食易少食多餐,易消化,少食油脂过高,多吃蔬菜水果,糖尿病患者遵医嘱进餐。 11、患者开灯时注意室内紫外线灯,以免刺伤眼睛。 12、每张床头配有呼叫器,如有事随时按铃。 13、天气突变时各位患者及家属注意关门、关窗以免着凉及玻璃损坏。 14、入院后监护期间不得离开病房。 15、下午是安排患者做检查时间,尽量不要离开病房,确保护士将检查单发放到您手里,以免延误您检查。 16、一日清单在出院后住院处打印,如有出入的地方随时回病房核对。 17、为防止医院内感染,学龄前儿童不得进入病房探视。 18、请您将现金、呼机、手机等贵重物品保管好,丢失自负。 19、请各位患者家属随手关灯,节约用水、爱护公物、保护国家、医院公共财产等。 为了您早日康复,内蒙古医院的全体医护人员会为您竭诚服务,希望您配合我们的工作,多一些理解与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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